院内各系、部:
经学院研究,制定《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初选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初选方案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2月21日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初选方案
一、报名条件
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的报名条件为:
1.符合《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选拔条件的相关要求,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2.适用专业及年级:我院金融学(海运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海运与物流经济)三个专业大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招生时有明确限制、对培养有特殊要求、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3.前3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7/4;
4.外语成绩:雅思总分不低于6分(写作单科不低于6分)或托福不低于90分。
二、初选办法
1.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学生的前三学期平均学分绩点(GPA)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具体面试学生,面试学生人数上限按国际交流学院分配至我院名额的2倍计算。按照综合评价分(学业成绩分(GPA×25)与面试成绩相结合)对申请人进行初选,综合评价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分=学业成绩分×60%+面试成绩×40%;
2.交换生项目初选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至少5人,原则上应包含各专业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等;
3.面试考察内容为英语听力与口语表达能力(35分)、专业知识储备(20分)、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15分)、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15分)、项目认知及学习规划(15分)等,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学生最终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5.按照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评价分相同的,则按照学业成绩分择优进入初选名单。学院将遴选后的初选名单上报国际交流处,由国际交流处再次筛选,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三、其他事宜
1.经我院初选并通过国际交流处终选的学生,于大三上学期(第5学期)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参加交换生项目,为期1学期。大三下学期(第6学期)前返回上海海事大学继续学习。
2.交换生项目结束后返回我院,按照各专业制定的学分兑换方案进行课程学分兑换,并根据各专业要求补修第5学期的必修课程。各专业学分兑换方案见附。
3.其他事项按《上海海事大学本科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沪海大外〔2017〕213号)执行,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四、咨询安排
交换生咨询电话:38282400,韩老师。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