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中期报告(2023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博士中期报告(2023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撰写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报告的撰写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二分之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外文资料不少于四分之一)。
(二)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近5年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正文及参考文献等撰写要求参
见《上海海事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报告的撰写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12000字;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50篇。
(二)中期报告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0字;参考文献数量不少于80篇。
(三)参考文献外文资料不少于二分之一,近5年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正文及参考文献等撰写要求参见《上海海事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