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成果公示/预答辩材料

博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参加预答辩。

(一)预答辩小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成员不少于五人(不包含导师),应为本学科领域专家;原则上应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且半数以上具有教授或等同职称。学科交叉方向的预答辩专家组中,一级学科专家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二,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一人。小组应指定秘书一人,负责记录答辩情况。

(二)预答辩小组对论文初稿进行评审,综合评估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要求,并就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结论和创新点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估论文内容是否符合一级学科的内涵要求,明确提出修改意见,并记录于《上海海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记录表》。

(三)预答辩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四)通过预答辩的,应按照预答辩小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期限由预答辩小组确定(不少于2周且不多于2个月),修改稿经导师确认后方可申请进入下一阶段。

(五)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须经不少于3个月的修改,经导师同意后可重新申请预答辩。


————《上海海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7月22日发)



一、博士预答辩前成果公示流程


1、博士生准备自己的预答辩(小论文)公示材料,填写“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前学术成果公示表”

2.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前学术成果公示.xls

2、博士生将材料发给自己的导师,导师通过邮箱将预答辩(小论文)公示材料发送给管理科学与工程分委会秘书(肖老师),抄送给经管学院(李老师)

2、分委会秘书审核通过之后送审研究生院学位办(无需学生参与)

3、审核通过之后,研究生院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无需学生参与)

公示网址:https://gs.shmtu.edu.cn/8091/list.htm


特别提示:交通运输经济专业的博士,预答辩和答辩之前请联系一下高永琳老师。因为和管科专业答辩不一样。


二、预答辩表格

博士生预答辩三表(请学生自己保存好,毕业归档的时候交)


3、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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