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1、博士生准备自己的预答辩(小论文)公示材料,填写“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前学术成果公示表”
2、博士生将材料发给自己的导师,导师通过邮箱将预答辩(小论文)公示材料发送给管理科学与工程分委会秘书(肖老师),抄送给经管学院(李老师)
2、分委会秘书审核通过之后送审研究生院学位办(无需学生参与)
3、审核通过之后,研究生院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无需学生参与)
公示网址:https://gs.shmtu.edu.cn/8091/list.htm
特别提示:交通运输经济专业的博士,预答辩和答辩之前请联系一下高永琳老师。因为和管科专业答辩不一样。
博士生预答辩三表(请学生自己保存好,毕业归档的时候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