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到年限结业

申请资格及条件


1. 在校时间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基本学习年限的在籍在校研究生。(硕士五年,博士八年


2. 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毕业(学位)论文已通过开题答辩,但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


学生填写《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经学生本人、导师、培养单位分管领导手写签署意见,签名并盖章后,

连同个人成绩单和开题报告复印件一并送交研究生院综合办(科研楼516)



其他说明事项


1. 办理结业最迟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每年六月办理具体时间请看数字化校园研究生院每年通知),逾期

未办理按退学处理。

2.研究生结业之后须于本学期末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时间和要求与毕业研究生相同。

3. 硕士研究生结业后 1 年内、博士研究生结业后 2 年内,若符合条件可以向学校申请结业转毕业。

4.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电话:38284591,邮箱:gs_office@shmtu.edu.cn


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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