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审异议申诉处理流程
1.提交申诉材料:
研究生需提交书面申诉申请,说明具体的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如论文与评审意见的逻辑矛盾点、评审规则误判等)。
申请需经导师签字同意,并由学院初审及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批。
2.复审程序:
若申诉获批,论文不修改,直接增送1名专家进行复审。
复审专家由原盲审平台(教育部学位中心)随机选取,不主动回避原专家。
3.复审结果处理:
若复审为“通过”:研究生可按意见修改论文后申请答辩。
若仍“不通过”:须按意见修改论文至少3个月(硕士),并重启学位申请程序(从相似度检测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