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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由学位评定分委会聘请本学科3名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
硕士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由学位评定分委会聘请本学科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进行评阅,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评阅周期:
盲审评阅周期。每篇博士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在校时间达到7-8年或申请结转毕的博士生,每篇博士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评阅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即42个自然日)。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送1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在校时间达到5年或申请结转毕的硕士生,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评阅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即28个自然日)。
评阅结论及处理
盲审评阅或答辩评阅如果“不通过”,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行修改。送审二份评阅书综合评价为CD/DD、送审三份或五份评阅书综合评价包含CCD/CDD/DDD不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其他不通过的情况,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修改时间从最后1份“不通过”评阅意见反馈之日起算。学位论文、实践成果修改完成后,重启学位申请程序,流程从相似度检测开始。
以上内容为2025年7月修订后的《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阅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级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