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 成果要求(适用于2021级学生)》的通知

时间:2023-10-24设置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

成果要求(适用于2021级学生)》的通知

沪海大研〔2021〕310号

 

校内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将《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适用于2021级学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适用于

2021级学生)

 

         上海海事大学

     2021年10月14日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印发

研310.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