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单位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
指标性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项 | 分值设置 | 测量依据 | 需提交的材料 |
基础性指标 | 教师队伍建设 | 教学督导 | 教学单位定期安排督导听课,自主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检查 | -1 | 综合评价酌情扣分 | 检查记录 |
形成年度《学院课程思政督导质量报告》 | -2 | 综合评价酌情扣分 | 报告全文 | |||
教师培训 | 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思政教师培训和教学观摩、汇报、交流和成果展示等 | 不设下限 | 未按要求组织参加-1/次 | 教务处记录 | ||
在院系内部定期开展课程思政教师培训、研讨、沙龙或观摩 | -2 | 综合评价酌情扣分 | 活动记录 | |||
教研文化 | 系、教研室、教学团队等基层教研组织每学期自主开展集体备课2次 | 不设下限 | 未按要求组织-1/次 | 活动记录 | ||
专业建设 | 培养方案 | “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 | -1 | 综合评价酌情扣分 | 培养方案修订记录 | |
课程与教材建设 | 示范课程 | 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立项指标完成率及建设成效 | 不设下限 | 未完成立项指标-1/门;建设进度不达标,未能如期通过中期检查及验收-1/门 | 教务处记录 | |
优秀案例 | 优秀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入选校案例集指标完成率 | ≧1的不扣分,0.8(含)~1扣1分,0.6(含)~0.8扣2分,低于0.6扣4分。 | 教务处记录 | |||
教学大纲 | 每门课程至少应有3个思政切入点 | 不设下限 | 未达要求-1/门 | 课程教学大纲抽查 | ||
教材选用 | 马工程重点教材选用 | 不设下限 | 未按要求使用-20分/本 | 教务处记录 |
备注:课程思政教学检查记录、《学院课程思政督导质量报告》、自主开展的教师培训活动记录请使用教务处提供的文件模板。
指标性质 | 指标名称 | 观测项 | 分值设置 | 测量依据 | 需提交的材料 |
发展性、成果性指标 | 教学指南 | 主持或参与教育部教指委《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编制,编制出版市级《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 | 不设上限 | +3分/项 | 证明材料、书稿材料 |
示范课程 | 国家级、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同级别课程 | 不设上限 | 国家级+20分/门、市级+8分/门 | 教务处记录 | |
竞赛获奖 | 在国家级、市级“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展示活动”等课程思政教学展示或竞赛类活动中获奖 | 不设上限 | 国家级最高等级奖项+60分/人、第二等级奖项+50分/人、第三等级奖项+30分/人;市级最高等级奖项+10分/人,第二等级奖项+6分/人,第三等级奖项+3分/人 | 教务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