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开新课奖励办法

时间:2023-07-10设置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开新课奖励办法


为鼓励学院教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教学工作的持续改善,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院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不包含三年内引进的新教师。

二、奖励条件

教师入职以来未承担过的本科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但课程性质不同的除外),包括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本科课程均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修订课程大纲。课程内容与原来已开出的各门课程内容有60%以上不同的,才视为开新课。以下情况

属于开新课,不享受开新课奖励:

1)仅课程名称变更但课程内容未有根本变化

2)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仅课程性质不同

3)课程内容仅为原来一门课程或几门课程的简单修改、补充或分解

三、奖励办法

1、承担一门本科新课程,奖励2000元;

2、每学期每人仅限奖励一门新课程。

3、新课程奖励由主讲教师于首次开课所在学期申请,跨学期申请不予受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经济管理学院

2023610

















附件:

本科教学开新课奖励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职称


系、部


所在专业


已开课程


拟开新课程


拟开新课理由:






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意见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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