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开新课奖励办法
为鼓励学院教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教学工作的持续改善,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院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不包含三年内引进的新教师。
二、奖励条件
教师入职以来未承担过的本科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但课程性质不同的除外),包括纳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本科课程均应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修订课程大纲。课程内容与原来已开出的各门课程内容有60%以上不同的,才视为开新课。以下情况
属于开新课,不享受开新课奖励:
(1)仅课程名称变更但课程内容未有根本变化
(2)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仅课程性质不同
(3)课程内容仅为原来一门课程或几门课程的简单修改、补充或分解
三、奖励办法
1、承担一门本科新课程,奖励2000元;
2、每学期每人仅限奖励一门新课程。
3、新课程奖励由主讲教师于首次开课所在学期申请,跨学期申请不予受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0日
附件:
本科教学开新课奖励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
系、部 | 所在专业 | |||||
已开课程 | ||||||
拟开新课程 | ||||||
拟开新课理由: 签字: 年 月 日 | ||||||
系部意见 | 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