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 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细则

时间:2023-07-10设置

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

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细则》的通知

沪海大教〔202383

  

校内各部门:

为全面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学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长效化发展,根据《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思政教学与建设指南》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细则

  

         上海海事大学

     202343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343日印发

附件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

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细则

  

为全面深入推进学校本科教学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长效化发展,根据《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上海海事大学课程思政教学与建设指南》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课程思政建设旨在将价值引领融入育人全过程,在进行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同时,润物细无声地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具有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课程思政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战略举措。全面推进本科教学课程思政建设,要明确工作责任,构建党政齐抓共管、教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联动、院系落实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相互贯通、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建设氛围,压紧压实本科教学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主体责任。

第三条 各单位应健全课程思政工作机制,定期自主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检查,形成年度《课程思政督导质量报告》。

第四条 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国家、区域、行业需求和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各单位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思想政治要求,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

第五条 各单位应在课程组织中体现课程思政要求,把课程思政作为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核准和教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

第六条 教材建设是课程思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在教材建设中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大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等文件要求,把牢教材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取向,严格教材选用和审核,应用尽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及时总结推广融课程思政于教材建设中的典型经验。

第七条 各单位应定期积极举办面向全院教师的课程思政专题讲座、培训、教学观摩或沙龙等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研讨,组织学院教师参加校内外课程思政教学竞赛,搭建课程思政建设交流与展示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广泛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 各单位应重视组织动员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教学水平突出的教师领衔课程思政建设,发挥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作用,组织教研活动,开展集体备课,对专业、课程的价值引领目标和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广泛共识。

第九条 各单位应结合专业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本学科专业的课程思政内容和方法,以专业核心课程、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大类基础课程和社会实践类课程为重点,积极培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参加校级、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评选,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

第十条 各单位应重视课程思政建设成果提炼,通过结集出版优秀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集,参加校级、市级及以上教学案例展演、教学设计展示,发表课程思政研究论文,编制《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等,充分发挥课程思政建设成果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 本科教学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考核,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纳入教务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本学期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教学单位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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